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01,33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67%,购买的最高价为 5.17元/股、最低价为4.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16,102.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 12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0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及 2023年 1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 6月 1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 89.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8.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99,17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91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80元/股,最低价为 24.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52,03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2.69元/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0%,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48,914.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9,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56%,最高成交价为3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047,623.8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1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最高成交价格为 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105,0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54,0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5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1.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2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23,800股QY球友会app免费下载,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2.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6.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8,706.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QY球友会app免费下载。同时,公司第一次回购与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477,857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3.41%,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89,719.06元(不含交易费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回购价格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3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5,702,1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1月2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之和7,748.75万股的25%,即1,937.19万股。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年 7月 3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9.37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65%,最高成交价为 1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984,6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千亿球友会平台《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4年 5月 28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2.95元/股调整为 12.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 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4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为 8.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4,324,680.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3.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2024年5月21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3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32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9月4日,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11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8.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691,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2.61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因股份回购工作涉及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等前期工作,公司重视主办券商、银行等机构的资质信誉及服务经验,而选聘工作耗时较长。公司将积极推动中介机构的选聘,尽快完成相关账户开立工作并披露回购报告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千亿球友会平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6元/股(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23年12月 2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066,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格为 2.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81,52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近期融资工作进展顺利,在化债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努力拓展了多元化融资渠道。随着融资资金的逐步到位,且临近回购承诺到期日,公司将在剩余的交易日中,坚决履行上市公司回购承诺。股份回购彰显了公司管理层对于未来发展的乐观预期,并助力公司价值的不断提升,以持续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024年 8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3日、2024年 8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317,400股的比例为 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59元/股、最低价为 19.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883.4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5,7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317,400股的比例为 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59元/股、最低价为 13.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465.0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万股至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3%至5.2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9%,购买的最高价为0.99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22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 2024年 5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3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1.74%,最高成交价为24.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459,1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22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 2024年 5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1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4.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841,3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 2024 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29.00元/股、最低价为 27.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4,97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千亿球友会平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961,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41%,最高成交价为 29.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9,919,680.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4.6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最高成交价1.70元/股,最低成交价1.61元/股,成交总金额1,255.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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