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球友会QY球友会QY球友会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IPO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2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公司2023年度至2024上半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39,349.96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3,784,668.6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2,649,648.22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14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36,635,799.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050,782.3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63,757.34元。截至2022年6月1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177,592,775.8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632,710,735.43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633,388.32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43,133,991.16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QY球友会官网,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股份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诉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8。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91。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QY球友会官网,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注2: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眼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接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恒益24026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起息日为2024年7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25年6月12日。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截至2024年8月26日,受“恩捷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至977,756,725股。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532,399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40,70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7月30日完成回购公司股票5,905,097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4号),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恩捷转债”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转股情况和股份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上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传线、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QY球友会官网、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Xiaoming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华、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89号)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下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9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192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9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89号)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下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9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192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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